为做好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等文件精神,本着科学合理、积极稳妥、有序衔接、平稳推进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时间、方式、流程及资格审查按《关于做好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3〕37号)执行。残疾考生需要提供合理便利的,可在报名时向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应认真履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职责,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甘招委发〔2008〕40号)及《关于做好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3〕37号)等要求,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尤其要加强特殊类型招生的资格审核和复验工作。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三)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高中学校要加强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特别是加强在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等重要环节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考生在申请报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高校招生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四)不允许考生跨省重复报名,教育部将对跨省重复报名考生进行核查、清理,重复报名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024/8/8 11: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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