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专项计划招生
(一)国家专项
1.部属、省外院校(含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及省属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均安排在本科批(C段)录取,若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要求的院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A段)录取。
2.安排在提前批(A段)有特殊要求国家专项计划,如生源不足随其他类计划在控制线上征集一次;安排在本科批(C段)的国家专项计划如果生源不足,第一次征集时面向批次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征集,第二次征集时部属(含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省外院校面向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未被录取的考生征集,省属院校面向批次控制分数线下40分以内未被录取的考生征集。
(二)地方专项
部分省属高校单列一定数量招生计划招收农村学生即地方专项计划,安排在本科批(C段)录取。如院校生源不足时,第一次征集时面向批次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征集,第二次征集时面向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未被录取的考生征集。
(三)高校专项
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高校的高校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我省和录取院校高校专项录取相关规定执行。
(四)建档立卡专项
部分省属高校安排一定数量的本科招生计划,招收我省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考生即建档立卡专项。考生须经相关部门资格审核确认和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信息采集方可参加专项招生。建档立卡专项(本科)安排在本科批(C段)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如院校生源不足时,第一次征集时面向批次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征集,第二次征集时面向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未被录取的考生征集。建档立卡专项(专科)安排在高职(专科)批(F段)按平行志愿模式招生录取,生源不足时面向参照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平行志愿模式不降分征集两次。
(五)革命老区专项
部分省属高校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招生计划,招收我省庆阳市、平凉市和白银市会宁县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且高中阶段户籍在当地的考生即革命老区专项,安排在本科批(C段)录取,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如院校生源不足时,第一次征集时面向批次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征集,第二次征集时面向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未被录取的考生征集。
(六)民族专项
本科层次民族专项安排在普通本科批(C段)录取,如计划实施区域生源不足时,在普通类本科批次控制线下50分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藏区专项民语类在普通类本科批次控制线下80分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征集志愿仍按上述原则执行。高职(专科)层次民族专项安排在高职(专科)批(F段)录取,如计划实施区域生源不足时,面向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控制线上征集志愿两次。
(七)公费师范生、优师专项、小学全科教师
国家及地方公费师范生、优师专项、省属师范类院校的小学全科教师招生计划,全省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招生计划安排、培养模式、就业要求等事宜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八)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
1.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本科)面向全省农村生源分市(州)招生,招生计划由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甘肃省教育厅根据各地人才需求,分解到市(州)。各县(市、区)招生计划由市(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人才需求和生源情况进行调配,重点向原贫困地区倾斜。
2.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A段)录取,采用“1+1”顺序志愿。投档时先按考生志愿顺序分市(州)投放相应批次控制线上第一、二志愿考生档案,当线上生源不足时,投放相应科类本科批次控制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档案,其中甘南州、临夏州投放相应科类本科批次控制线下40分以内的考生档案,进档考生根据分市(州)招生计划严格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据投档原则,首次填报志愿时,相应科类本科批次控制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可以填报,其中甘南州、临夏州在相应科类本科批次控制线下40分以内的考生可以填报。
3.第一次填报志愿降分投档后生源不足时,分市(州)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且面向全省农村学生征集志愿。甘南州、临夏州在相应科类本科批次控制线下40分以内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填报征集志愿;其他市(州)考生在相应科类本科批次控制线下20分以内且未被录取的可以填报征集志愿,投档时按照第一次填报志愿投档模式执行。按征集志愿录取的考生须与相应未完成计划的市(州)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4.专科层次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专科),简称“农村医疗专项”)面向甘肃户籍农村考生招生。农村医疗专项是为农村卫生所(室)订单培养医疗人才,提高农村医疗水平而制定的专项招生计划,具体实施办法按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规定执行。安排在高职(专科)提前批(D段)按“1+1”顺序志愿模式招生录取,生源不足时面向参照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1+1”顺序志愿模式不降分征集一次。
2024/8/8 11: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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