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指导、监督下,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结合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根据“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成绩=总分”的方式,按“专业优先,总分排序”的原则进行录取,遇总分相同的情况,按技能测试、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二)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有一门缺考者,不予录取。
(三)职业适应性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3月下旬在我校单独招生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放弃录取申请书,具体要求见我校单独招生网。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将上报黑龙江省招委会办公室审批并办理录取手续。
(五)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黑龙江省2024年普通高考,原则上不调整录取专业。
(六)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2024/8/8 11: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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