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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教育考试院
时间:2013/5/13 22:46:54 浏览次数:

宁夏教育考试院简介

一、概况

  为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清理整顿工作的意见》(宁党办[2005] 39号)精神,2005年12月30日,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宁夏教育考试院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宁编发[2005] 91号),将原自治区普通高校(中专)招生办公室、自治区成人高校(中专)招生办公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普通高中会考办公室四个机构职能整合,组建宁夏教育考试院,为自治区教育厅所属副厅级事业单位。2006年2月,宁夏教育考试院正式挂牌成立。

  宁夏教育考试院成立之初,内设4个副处级机构;2010年6月,为适应国家教育考试招生工作信息化建设发展的需要,根据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宁夏教育考试院增加内设机构的通知》(宁编发[2010]25号)精神,宁夏教育考试院内设机构增加了信息处。

  宁夏教育考试院主要承担全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统一入学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及面向社会非学历证书考试的组织管理等工作。

  二、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根据各级各类教育考试招生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全区中等及中等以上各级各类教育考试的命题、报名、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开展招生考试的科学研究和宣传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考试信息服务;承担教育类证书考试、资格考试及其他社会考试的组织实施,开展面向社会的考试服务;对各市、县、区教育考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

  三、内设机构及职责

  宁夏教育考试院内设5个处室:

  (一)办公室(挂高中会考处牌子)

  负责考试院的人事、文秘、宣传、档案管理、招生研究、信息统计、资料交流、安全保卫、保密、后勤保障、对外交流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全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工作;负责高中教学质量检测工作。

  (二)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处

  负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含在职)招生考试有关报名、施考、评卷和录取等组织管理工作。

  (三)学历文凭自学和非学历社会教育考试处

  负责高等、中等学历文凭自学考试的组织实施及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区内各类非学历教育证书、资格考试工作;负责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课程考试工作。

  (四)成人高等教育及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

  负责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有关报名、施考、评卷和录取等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中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命题及考试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考试;负责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教育招生考试有关报名、施考、评卷和录取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五)信息处

  负责全区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和省级教育考试的信息采集、处理、统计、管理、发布和上报工作;负责网上报名、网上阅卷、网上录取、考生电子档案管理和录取数据准备等工作;负责教育考试的统计测量研究和科研工作;负责宁夏教育考试院有关软件的研发、计算机技术的培训工作;负责考试院计算机管理、网络建设管理工作。

  四、联系方式

  宁夏教育考试院地址:宁夏银川市新华东街67号

  邮编:750004

  Email:zb64@nxu.edu.cn

  院  长:戴冰青  主持全面工作;

  副院长:张文国  分管办公室(会考)、自考处工作;

  副院长:李传武  分管成招处工作、负责院党总支工作

  副院长:黄  鹏  分管普招处和研究生招生工作

  办公室(会考处)主任:李幸福

  办公室咨询电话:0951-6080053

  会考处考务管理电话:0951-6041660

  会考处学籍管理电话:0951-6041265

  普招处处长:耿未

  普招处招生咨询电话:0951-6043519

  普招处考务管理电话:0951-6032054

  普招处招生宣传电话:0951-6033528

  自考处处长:魏晋惠

  自考处考务电话:0951-6026905

  自考学籍管理电话:0951-6072742

  成招处处长:裴勇俊

  成招处招生宣传及考务管理电话:0951-6041866

  信息处处长:贾海生

  信息处咨询电话:0951-6020322,6032142

宁夏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www.nxks.nx.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