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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招政策调整 一批本科A段设三个平行志愿
时间:1900/1/1 22:09:23 浏览次数:

今年辽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有重大调整,在第一批录取本科A段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试点。4月24日,辽宁省招考办公布了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

今年预计报考人数突破30万据辽宁省招考办主任李荣希介绍,今年辽宁全省高考报名人数预计将突破30万人,较去年有所增加。

2008年高考全国统一考试于6月7日开始进行。高考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5日至23日。

今年辽宁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体育类公布。为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和新生报到率,今年将在文史类、理工类第一批录取本科,第二批录取本科,第三批录取本科、专科(高职)批次中不设服从志愿,如部分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省招考办将在相应批次录取结束之日后立即向社会公布,在相应批次补报分数线上的未被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和地点重新填报征求志愿参加征求志愿录龋

征求志愿的设置:第一批本科A段设三个平行志愿。第一批录取本科B段,第二批录取本科,第三批录取本科、专科(高职)批次均设1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3个平行的参考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每个批次后设批次服从志愿,服从志愿如填愿意,应视为报考学校的最后志愿,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

考生填报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志愿或体育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志愿后,不得兼报普通类提前批次志愿。

明年起“高考移民”有说法辽宁省从2009年开始普通高考报名对单人户口的考生(含和非直系亲属户口在一起的考生)增加户籍、学籍年度要求。凡单人户口考生,参加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2009年要求在辽宁省的户籍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为一年以上、高中学籍为三年;2010年要求在辽宁省的户籍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为两年以上、高中学籍为三年;2011年开始要求在辽宁省的户籍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为三年以上、高中学籍为三年。对于现役军人子女及特殊情况的考生,在辽宁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户籍、学籍未达到规定时限要求的,须经沈阳市招考办审核,报省招考办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