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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考本科录取8月9日结束 专科录取开始
时间:2014/8/11 22:44:34 浏览次数: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公告《湖南高考本科层次录取圆满结束专科层次录取工作开始》,具体内容如下:

  今年湖南省高考本科三批录取工作从7月27日开始,至8月9日结束。按照政策规定,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我省对该批次(A)、(B)两段分别进行了征集志愿;按征集志愿(含服从志愿)第一次投档后有效生源仍然不足的院校,在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内(含政策规定的降分),继续按征集志愿的直接志愿,在本次未投出过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平行投档,不再按征集志愿公布的投档线控制投档。各高校均较好地完成了招生计划,本科三批(A)录取新生12833人,本科三批(B)录取新生10456人。至此,我省今年本科批次的录取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据统计,截止目前,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的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共录取本科新生156875人,本科录取率达41.5%。

  专科批次的录取包括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参加专科提前批录取的院校分六类:(1)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的公安专科专业;(2)需要面试的航空乘务类专业;(3)航海专科专业;(4)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此类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13所院校的专科艺术专业;(5)定向培养直招士官专业;(6)长沙师范学院、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湖南民族职业学院的学前教育专业及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的邮政订单专业。今年在参加该批次录取的招生院校共42所,计划在湘招生2651人。专科提前批次录取时间为8月11日至12日。高职专科批次在湘招生院校共有603所,计划招生137657人,招生院校和招生人数居各批次之最,录取工作任务繁重。该批次于8月13日开始平行一志愿投档,预计录取工作8月21日结束。按照政策规定,在湘高校若线上生源不足,可按考生填报的第二次征集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控制在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之内(经省教育厅批准的省内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特殊专业最大降分幅度不超过30分)。对于平行一志愿完成录退确认后不满额的院校,省教育考试院将于8月17日向社会公布第一次征集志愿计划,向上线未录考生征集志愿;对于第一次征集志愿完成录退确认后仍不满额的院校,省教育考试院将于8月20日向社会公布第二次征集志愿计划。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按考生自己所报志愿投档的考生,均不应向所投高校提出退档申请。考生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就读需退档的,须及时向学校提交退档申请(须附考生身份证或准考证复印件),并说明退档理由,在征得学校同意后方可退档。本人放弃录取的考生一经退档不再恢复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