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招生办),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区2022年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工作时间安排。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时间调整安排
(一)院校测试:由4月底前完成调整为5月15日前完成。
(二)成绩备案:由5月5日至6日调整为5月19日前完成。
(三)志愿填报:由5月6日10:00至9日12:00调整为5月19日10:00至23日10:00。
(四)投档录取:由5月11日至17日调整为5月23日至27日。
(五)录取结果查询:由5月18日10:00起调整为5月27日16:00起。
(六)征集志愿:由5月18日10:00至19日10:00调整为5月27日16:00至30日10:00。
(七)征集志愿投档录取:由5月19日至20日调整为5月30日至31日。
(八)录取公示:由5月23日前调整为6月1日前。
二、其他
具体工作要求仍按《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2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2〕2号)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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