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体)局,各高职(高专)院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决策部署及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有关安排,结合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有关政策规定,现就做好我省2024年高职院校(含高等专科学校,下同)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单招)通知如下。
一、单招报考
(一)招生对象。符合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对于符合报名条件尚未参加高考报名、且有意愿报考高职单招的人员(含报考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的人员),须于2024年2月20日-22日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补报名手续。具体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二)社会人员考生资格要求。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及企业在岗人员五类社会人员继续纳入单招对象范围。其中,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的身份认定,按照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19年我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21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分别由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认定;企业在岗人员需在岗一年以上,同时具备企业在岗证明、一年以上工资发放流水、一年以上社保缴纳记录等。五类社会人员考生的资格证明材料由考生在报考前提供给拟报考的高职院校审核。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高考报名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高职院校须将相关认定资料妥善保管备查,录取后及时存入学生档案。
(三)报考及填报志愿。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于2024年2月27日-3月5日在指定网上平台统一报考和填报志愿。高职单招报考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选择1-2所院校报考。报考及填报志愿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具体报考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
二、单招计划及专业
(一)单招计划。各高职院校按照本校上年度三年制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0%—70%比例,向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申报2024年度高职单招计划。单招计划纳入学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总计划,单招未完成的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高职单招计划分为普通类计划和单列计划两大类,其中单列计划分为退役军人计划、其他社会人员计划和艺术体育特长生计划等。单列计划纳入学校单招总计划,且均包含在本校各相关专业的招生计划内,未录满的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类计划。单列计划编制要求如下:
1.各高职院校均要安排退役军人计划,具体计划数由学校结合实际确定。
2.有需求的高职院校可安排适量其他社会人员计划招录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等其他社会人员考生,具体计划数由学校结合实际确定。
3.有体育运动队或艺术团招生需求的高职院校,经批准可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并分别按不超过本校上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6‰安排特长生计划。
(二)招生专业。经教育部和我厅批准的普通高职院校三年制专科专业可进行单招,各高职院校单招专业由学校根据实际,从本校招生专业范围内拟定。其中,退役军人考生可在单招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专业;对于其他社会人员考生,招生高职院校在本校招生专业范围内指定3-5个对接产业升级转型、就业形势好、适合社会人员就读的专业供其报考;艺术体育特长生,可在招生院校单招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专业。
(三)计划管理。各高职院校要根据本校实际提前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单列计划均须安排到相应的招生专业中(为避免单列计划扎堆报考,各专业可限定退役军人考生和特长生最大招生人数),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考试结束后,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确定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具有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下同)两类考生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保证两类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各高职院校不同类别考生计划(含单列计划)确定后须及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得调整和追加。
三、单招章程
各高职院校按照全省统一要求,规范制订本校2024年高职单招章程。招生章程内容应主要包括:学校全称、校址、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本校自主测试办法、本校不同专业对不同类型考生的考核标准和方式、录取规则、收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等。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本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各高职院校须于2024年1月15日前将本校高职单招章程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学生处。省教育厅经组织高职院校交叉初审、专家集中审核确认后,于2024年1月31日前交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统一公布,之后各高职院校再在本校有关平台上对外公布。各高职院校及教职员工不得提前擅自发布。
四、高职单招考试
(一)考试类型。高职单招考试由招生高职院校按照全省统一要求自行命题、自行组织考试。鼓励有关高校联合开展命题。考生参加拟报考高职院校组织的考试,取得的有效成绩作为单招录取的依据。
(二)考试形式。高职单招考试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依据考生类别分别命题和组考,两部分测试成绩总分(即综合成绩)为600分。其中,普通类专业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比重为50%,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及乘务相关专业可适当提高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所占比重,但不得高于综合成绩的70%。具体考试科目及要求如下:
1.文化素质测试。对于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直接使用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成绩;对于中职类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由招生高职院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有关内容单独组织考试。
2.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主要采取笔试、机试或实践操作、技能展示等方式考察考生职业技能(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主要考察职业适应性),鼓励高校采取实践操作方式进行考察。要根据不同专业大类或专业类人才培养要求分别确定测试内容,增强技能人才选拔的针对性。
(三)免试办法。符合以下免试条件的考生在高职单招考试前向拟报考高职院校申请。其中,免试直接录取的考生不占用高职院校高职单招计划数,使用学校统招计划,在统招录取前完成录取手续办理,有关审核程序和方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规定。
1.免试直接录取。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Skills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保送至高职院校与获奖赛事相应的专业就读,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或“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金牌)的,可免试推荐到有关高职院校与获奖赛事相应的专业就读,由招生院校审核决定是否免试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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