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教育部和我省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
1.我省2024年高考报名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115号)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报名条件、时间和办法等由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3〕14号)要求实施。高考报名后至开考前,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由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高考报名资格;高考开考之后发现的按教育部令第33号、第36号有关规定处理。从2025年起,不再高考补报名。
2024/8/8 11: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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