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形成过程
2012年湖北省将进入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后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新高考”)。为了做好新高考与普通高中新课程的衔接,深化考试内容改革,推进高中新课程的实施,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成立了学科教学专家、学科命题专家为核心的研究队伍,先后到山东、福建、安徽、上海、北京、天津、湖南、广东、教育部考试中心等地调研新高考实施情况;同时,深入省内黄冈、黄石、鄂州、孝感、随州、荆州、襄樊、十堰、宜昌、天门等地区的教学一线,分别发放教师调查问卷1000余份和学生调查问卷3500余份,召开座谈会40余场次,了解省内课改实施的情况,广泛征集一线的教研员、教师、学生对我省制定新高考考试说明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开展系统的科学研究,对课程标准、新教材、新考纲、新高考试卷等进行多角度的比较分析,形成了超过50万余字的学科基础研究报告。在充分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在深入开展课题研究、反复探讨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湖北卷)考试说明》(以下简称《考试说明》)。
二、制定原则
《考试说明》既是2012年湖北新高考命题的依据,也是指导中学教学复习备考的重要参考。因此,我省在制定《考试说明》时,以教育部颁布的学科《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版)》为依据,结合我省新课程改革的实际,力求体现普通高中新课程理念和学科课程标准的整体要求,体现普通高校选拔人才的要求,保持湖北分省命题以来形成的命题特色。命题要进一步贴近时代、贴近社会、贴近考生实际,注重对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三、主要内容及变化
根据教育部批准的《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新高考我省自主命题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命制的新课标卷。2012年《考试说明》只包括我省自主命题科目的有关内容,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的考试内容及要求遵循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2012年《考试说明》。
2012年《考试说明》按照考试科目编排,语文、数学、英语科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考试性质、命题指导思想、考试内容、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题型示例等。各科的满分值、考试时间和考试形式(闭卷、笔试)没有变化。各科的主要内容及变化有:
(一)语文
考核能力要求上增加了对探究能力的考查。考试范围包括必修的语文1~语文5,选修的《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和《外国小说欣赏》。试卷结构为全卷23道题,其中语言文字运用约7道题,24分;文学常识约1道题,3分;古代诗文阅读(包含文言文阅读、诗歌鉴赏和名句名篇默写)约7道题,34分;现代文阅读(包含论述类文本阅读、文学类文本阅读和实用类文本阅读)约7道题,29分;写作约1道题,60分。附录二古诗文背诵篇目总数量增加至84篇,纳入2012年考查的篇目为40篇。附录三增加了名著阅读目录,列出了20余部名著,纳入2012年考查的名著为5部。
(二)数学
文科数学的考试范围为必修的数学1~数学5,选修1-1、选修1-2、选修4-5《不等式选讲》。试卷结构为全卷22道试题(均为必做题),其中选择题10道,每道5分,共50分;填空题7道,每道5分,共35分;解答题5道,共65分。理科数学的考试范围,必做题部分包括必修的数学1~数学5,选修2-1、选修2-2、选修2-3、选修4-5《不等式选讲》;选做题部分包括选修4-1《几何证明选讲》、选修4-4《坐标系与参数方程》。试卷结构为选择题10道,每道5分,共50分;填空题6道,其中4道是必做题,2道是选做题(需要考生在这2道选做题中选择一道作答,若两道都选,按前一道作答结果计分),每道5分,共25分;解答题6道,共75分。
(三)英语
考试范围包括必修英语1~英语5,选修英语6~英语8。试卷结构为全卷81道试题,第一部分听力20道题,共30分,其中简短对话5题共7.5分,较长对话或独白15题共22.5分;第二部分词汇知识运用30道题,共30分,其中多项选择10题共10分,完形填空20题共20分;第三部分阅读理解20题,共40分;第四部分书面表达11题,共50分,其中完成句子10题共20分,由原来的给部分中文提示变为给整句中文提示,短文写作1题共30分,字数要求由100词左右变为120词左右。附录的词汇表列出的词汇量由原来的3193个单词增加到3519个单词。
2024/8/8 11:42:14
2024/6/16 11:51:01
2024/6/10 21:4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