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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16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及设置
时间:2016/5/9 22:15:31 浏览次数:

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分两个阶段集中填报,所有考生的各类志愿在省招办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填报。

  第一个阶段集中填报志愿时间6月25日-28日,填报批次有:本科提前批(包括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的本科),高职高专提前批(包括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高职院校联办本科和技能高考的高职高专),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

  第二个阶段集中填报志愿时间8月5日-8日,填报批次为高职高专批文理类(不含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

  录取期间,根据录取进程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省招办在各批次投档后公布未完成计划信息,考生在省招办规定的时间重新填报征集志愿。

  省招办负责制订网上填报志愿操作规则,并指导各地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市(州)、县(市、区)招办统一规划、确定本地考生上网填报志愿的地点,并负责协调填报场所的管理和保障工作。各级招办和中学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中学要为考生提供网上填报志愿的场所和指导,鼓励考生到所在中学填报志愿,为考生创造良好的网络条件,净化网上填报志愿环境,切实尊重和维护考生的意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场所,严禁干扰和限制考生填报志愿,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以任何理由索取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用户名、身份证号和密码,严禁违背考生意愿、篡改考生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办和中学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校。

  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招生政策规定和省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在省招办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中填报志愿,并对所填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

  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如了解学校信息不准确,网上填报志愿密码设置不当、保管不善或泄漏密码,不按网上填报志愿规定时间、规定程序和要求填报或请他人代填代改等原因,造成志愿信息错误或遗漏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之前,考生可在网上填报或修改志愿,多次修改的以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信息作为投档依据,截止时间后不能再填报或修改志愿。

 志愿批次设置:

  招生院校划分五个批次依次进行录取: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高职高专提前批、高职高专批。

  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有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的本科专业。

  文理类:包括军事、公安、司法、安全、国防生等需军检或体能测试、面试和政审的专业,部分免费师范生,部分航海类专业、小语种专业和空中乘务专业,经省招委同意的其他院校(专业)。

  艺术类:分艺术本科(一)艺术本科(二)两个时间段录取。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重点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经同意组织校考的一般本科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安排在艺术本科(一)录取;其他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安排在艺术本科(二)录取。

  体育类:所有高校的体育类本科专业。

  技能高考:我省省属院校招收技能高考考生的本科专业。

  本科第一批为文理类本科,录取的院校为中央部委直属院校、经省招委同意的办学实力较强、具有硕士授予权、生源较好的省属院校的本科专业。

  本科第二批为文理类本科,录取的院校为一般本科院校、民办院校和独立学院的本科专业。

  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录取的有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高职高专。

  文理类包括公安、司法、安全和直招士官等需体能测试、面试和政审的高职高专专业,高职院校联办本科的高职高专专业。

  艺术类包括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高专专业。

  体育类包括所有高校的体育类高职高专专业。

  技能高考包括省内高校招收技能高考考生的高职高专专业。

  在高职高专批录取的包括所有高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理类高职高专专业。

  自主选拔、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西藏班、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均在院校同批次录取。

  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高职高专批设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本科提前批(含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高职高专提前批(含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高职院校联办本科)设6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在艺术本科(一)批次中,保留原有的梯度志愿模块(填报校考志愿),增设平行志愿模块(填报统考志愿),考生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一个志愿模块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