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其他事项
(一)往届生(含未参加新课改的考生)思想品德考核按《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另发)规定执行。
(二)考生体检按报考当年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另发)执行。
(三)填报艺术、体育类专业必须取得相应的专业考试合格成绩。
(四)外语及选考科目成绩原则上由计算机自动选择考生所考成绩中的最高分成绩,若考生有特殊要求而不选最高分的,须在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拟选择考试成绩的考次号。
(五)拟报考有英语面试要求的院校(专业)的考生,可自主报名参加英语面试,面试具体组织办法另行发文。
免英语听力测试的考生,其成绩折算办法按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听力残疾考生参加普通高校和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免外语听力测试的通知》(教学司〔2002〕30号)的规定执行。
(六)政策加分按《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及《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体育局 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贯彻国家高考加分政策的意见》(浙高招委〔2015〕2号)执行,实行部门审核负责制,并须经省地校三级公示。
(七)提前毕业的非高三年级学生,按5月10日前高中学校提交的该生《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信息表》确认报考资格。
2024/8/8 11: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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