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和《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招委〔2022〕4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类型
2024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分为省级统考、省际联考和高校校考。
省级统考包括六个科类,分别是: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和书法类,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相关教育考试机构和组考院校具体负责实施。
实行省际联考的为戏曲类,考试内容和考试形式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艺术类专业高校校考,按相关高校的要求执行。
二、报名
(一)艺术类考生报名包括普通高考文化课报名(含全国统考科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和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省际联考报名。考生须先取得普通高考报名号并完成普通高考文化课报名后,凭普通高考报名号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和省际联考报名。
艺术类考生报名条件和要求与普通高考其他类别要求相同(具体要求见普通高考报名文件)。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3年11月8日-10日凭普通高考报名号和密码登录湖北省普通上报名系统(https://gkbm.hbea.edu.cn),完成普通上报名信息采集,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艺术相关类别和专业。
参加我省2024年艺术类报名的考生,在普通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须采集考生虹膜信息,用于考生在参加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时个人身份比对。
2023年11月18日,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向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办)报送艺术类考生报名信息。
(二)艺术类考生须根据本人专业特长,参照艺术类专业目录与统考科类对应关系以及相关高校要求,在全省统考和省际联考中选择一个相应的类别报考,考生只能选报一个类别,不得跨类别兼报。
同一统考类别下的不同专业方向允许兼报。音乐类专业全省统考包括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两个方向,考生须在两个方向中选择报考,可以兼报。表(导)演类专业全省统考包括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三个方向,考生须在三个方向中选择报考,可以兼报。
(三)报考美术与设计类的考生,其专业统考报名与文化课统考报名同时完成,考生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后,于2023年11月28日-12月3日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凭高考报名号和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湖北省2024年美术与设计类全省统考准考证》。
(四)报考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和书法类的考生,其专业统考报名在相关组考院校完成。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普通高考报名号和身份证号登录相关组考院校网站上的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进行网上缴费,报名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凭高考报名号及身份证号登录相关组考院校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安排如下:
各专业类别统考具体内容和要求以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为准。
四、省级统考的组织与安排
(一)命题:《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试行)》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编写,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各类别专业统考笔试、面试命题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二)考务组织与评分:美术与设计类的考务组织和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点设在武汉市、黄石市、宜昌市、襄阳市、鄂州市、荆门市、荆州市、黄冈市、咸宁市和潜江市。设置考点的市州,其本地和辖区内考生在所在市州参加考试,其他市州考生均在武汉市参加考试。
音乐类、舞蹈类和戏剧影视表演专业统考考务组织与评分由武汉音乐学院负责实施;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和播音与主持类统考考务组织与评分由华中科技大学负责实施;服装表演专业统考考务组织与评分由武汉纺织大学负责实施;书法类考务组织与评分由湖北美术学院负责实施。各组考院校负责制订考务细则、考试实施办法、考试流程,并适时向社会公布。戏曲类省际联考考试组织和评分工作另行通知。
2024年我省艺术类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将采集考生虹膜信息,并将在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和书法类省级统考采用虹膜生物识别与检测技术,对考生的身份进行识别。考生到考点参加考试时,需配合考点检测虹膜信息,各有关考点应尽早做好虹膜检测的准备工作,配备足够数量的设备和人员,保证虹膜检测工作正常进行。
(三)评委选聘: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评委由省教育考试院在全省范围内聘请,分类别分专业建立评委库。考试前由省教育考试院及相关组考院校根据《湖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评委管理办法》在评委库中抽取评委,并对评委进行业务培训和安全保密教育。
(四)考试巡视:考试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将向各考点或组考院校派出巡视员,监督检查试卷安全保密、考试组织和考风考纪等工作,协助处理突发情形。
五、工作要求
(一)艺术类专业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的有关规定,各地教育考试机构要切实加强政策宣传,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和指导工作。
(二)各地教育考试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指定专人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严把资格审查、电子照相、虹膜采集等关口,杜绝艺术类报名工作中翻拍照片或顶替照相等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出现。
(三)各地教育考试机构应按普通高考报名文件要求,及时、准确、完整报送本地区艺术类考生报名信息。信息一经上报,不再接受更改和增补。
(四)涉及组考的地区和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和省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加强考试安全保密管理,规范考点考场设置,所有考场必须安排在标准化考点内;严格按规定选聘考务人员、监考人员和评委,加强业务培训,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违规考评人员“黑名单”制度。
(五)严肃考风考纪。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考点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考生诚信应考,如发现有代考或其他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六、统考成绩公布
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均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hbea.edu.cn)公布,考生凭高考报名号和身份证号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本人成绩。美术与设计类成绩公布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和书法类的考试成绩拟于2024年1月下旬公布。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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