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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0年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 电子与电工类操作考试简章
时间:2019/10/20 22:39:21 浏览次数:

一、考试组织

  主考单位: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19年12月6日至12月8日。

  2.考试地点:宁波市北仑区庐山东路388号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

  (考生应先到东校区大剧院报到,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排队进入检录室)。

  三、考试对象

  已报考2020年浙江省电子与电工类职业技能操作考试的考生。

  四、考试内容

  1.操作考试分为电子类(安全用电技术与操作规范、基本工具与仪器仪表使用、元器件识别选择与测量、电子电路装接与调试);电工类(安全用电技术与操作规范、基本工具与仪器仪表使用、元器件识读与选择、电力拖动控制线路安装与调试)。技能操作考试总时间60分钟,包含各项技能操作、数据记录、工位整理等过程。总分150分。

  2.技能操作考试内容说明及样卷,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操作考试考评标准"

  五、注意事项

  1.准考证由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统一采用EMS快递寄送至各个学校。请各个学校于11月10日之前将学校介绍信、考生名单、《考生承诺签字回执单》(见附件2)、准考证收取人、联系方式以及地址等信息用EMS快递至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招就办收到材料后再寄送准考证。

  寄送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庐山东路388号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联盟大厦2楼225招就办柳老师13515885905。

  2.考生持准考证与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场次安排详见附件1)进入检录室签到,抽取考试工位号。未按规定时间到位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并视为当次考试缺考。考生在考试全程不得中途退场。

  3.电子类考生必须自备电烙铁、签字笔、铅笔、斜口钳,允许携带示波器(型号不限)、万用表(型号不限)、焊锡丝、吸锡器、镊子,除以上物品外,其它任何物品严禁带入考场。电工类考生必须自备万用表、尖嘴钳、剥线钳、螺丝刀(数量规格不限),除以上物品外,其它任何物品(如电动工具、元器件、预制导线、号码管等)严禁带入考场。考生服装和携带的工具及工具箱上不能带有任何的学校名称、标志、学生名字等个人信息。考生进入考场后,到对应工位前对号入座;在考试开始后,考生选择并检测考题中使用的元器件,若需要更换元器件请及时向考评员提出;电工类考试设备电源全部采用三相交流36V。考生离场时除自己所带工具外,不得带走其他任何材料(资料),注意不要将试卷、元器件、草稿纸和工位抽签号码纸等考试材料带出考场。

  4.考生考试期间应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考生守则》等相关规定。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理的规定认定及处理。

  5.交通及住宿等信息(参考附件3),可通过考点电话或网络(学校招生网http://zhaosheng.nbpt.edu.cn/)咨(查)询。考生和带队教师食宿自理,建议选择考点食堂就餐。

  六、考点地址及联系电话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考点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庐山东路388号。

  联系电话:0574-86891301,0574-86891302,13515885905。

  联系人:柳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