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表演类考试代码:162
舞蹈类考试代码:163
音乐类考试代码:164
一、主考单位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二、考试对象
已完成2020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艺术类(影视表演、舞蹈、音乐)专业考试报名并现场确认的考生。
三、专业考试内容及分值
各类专业考试总分均为300分。
影视表演类:
1.声乐(60分):演唱歌曲一首(民族、美声、通俗、原生态均可,无伴奏);
2.表演(90分):命题小品表演(双人或多人);
3.语言(90分):朗诵(自备稿件,诗歌、散文、寓言、独白均可);
4.形体(60分):舞蹈、体操、武术或身段动作均可(广播体操除外)。
舞蹈类:
1.专业基础(90分):
a、形体形象目测;
b、软开度测试(前、旁、后搬腿,肩、腰、胯、脚背);
2.舞蹈基本功(60分):跳、转、翻单一技术技巧展示;
3.舞蹈剧目(90分):自选舞蹈或形体动作片段展示,时长3分钟以内;
4.舞蹈即兴(60分):根据音乐即兴舞蹈表演,含舞蹈创意。
音乐类:
1.专业测试(210分):演唱歌曲或演奏乐曲一首(曲目自选,演唱、演奏均须背谱,不得带乐谱进考场,演唱自带乐谱只限用于钢伴,钢伴乐谱必须为五线谱);
2.视唱练耳(90分):
a、音高模唱(和声音程);
b、旋律模唱;
c、视唱(一个升号、降号以内各调的五线谱或简谱视唱)。
四、报到事项
考生持各市、县招办所发"浙江省2020年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艺术类(影视表演、舞蹈、音乐)专业考试报名证"与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11月29日(8:30-16:00)到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办理专业报考手续,领取"准考证",并了解考试编组情况。
五、考试日程安排
专业考试时间为2019年11月30日。请考生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考试时间,持准考证提前到规定地点检录、候考(过时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六、考试注意事项
1.在考试中,评委有权根据情况要求考生作片断表演;所有参加演唱、演奏考试的考生必须全部背谱演唱、演奏,不得带乐谱进考场,演唱自带乐谱只限用于钢伴,钢伴乐谱必须为五线谱;考生进入考场,不得透露任何个人身份信息,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2.除钢琴外,其它乐器、伴奏音乐均由考生自备。伴奏音乐必须是CD光盘或U盘存储的WAVE、MP3格式文件,舞蹈类伴奏请务必使用U盘存储。光盘或U盘中一律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内容,如遇光盘或U盘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表演。
3.考生不得穿戴与考试无关的头饰、服饰、配饰等,不得化浓妆;舞蹈类考生参加考试必须身着练功服。
4.手机不得带入考场,请不要使用手机作为伴奏音乐存储媒介。手机带入考场将以作弊处理。
5.考生交通餐饮住宿均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七、其他
未明事项,可电话垂询:
联系电话:0571-8715018187150116
传真:0571-87150079
网址:http://zhaosheng.zj-art.com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18号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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