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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惠及重庆市14个区县
时间:2013/5/29 22:43:32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部署和要求,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让更多勤奋好学的农村孩子看到更多的希望。2013年要扩大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将去年面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1万名重点高校招生计划增至3万名,招生区域包括所有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招生高校覆盖所有“211工程”和中央部属高校特别是知名高校。教育部于5月22日上午召开了扩大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视频会议,要求各地高度重视,深入调研专业需求、建立联合审核机制、优化录取工作程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确保专项计划顺利实施。

  此项政策惠及我市14个区县,包括2012年享受专项计划的丰都县、武隆县、城口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黔江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12个集中连片国家级贫困区县以及2013年新增的万州区和开县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

  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仅招收上列贫困区县中具有当地初、高中阶段学校连续6年及以上学籍并就读,同时具有当地6年及以上户籍(按报考当年8月31日往前推算),且符合2013年我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并在当地报名的高中阶段教育毕业生。在上列贫困区县外接受初、高中阶段教育或补习的考生不能报考。符合上述条件但在户籍所在地之外区县(自治县)报名的考生,必须向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由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审核,合格者方可填报专项计划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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