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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省单招章程:录取
时间:2024/2/27 22:09:13 浏览次数:

六、录取

  1.录取原则

  提前招生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导、监督下,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2.录取办法

  (1)根据“文化基础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按 “志愿优先,总分排序”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的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2)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5)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高考,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再参加录取。

  (6)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调整录取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