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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13年高考科目确定 先公布成绩再填志愿
时间:2013/5/14 22:52:20 浏览次数:

天津公开发布《2013 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今年高考考试科目设置仍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实行公布高考成绩后填报志愿的方式。

报名 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电子摄像

  天津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名手续,逾期不再补报。应届高中毕业生在其学籍所在中学报名,接收报名的中学到所在区县招办集体办理报名手续;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者在其户口所在的区县招办报名。报考者按文史、艺术(文)、体育(文)、理工、艺术(理)、体育(理)六个科类履行报名手续,报名参加高考的所有考生须进行电子摄像,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

考试 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根据《规定》,高考各科目考试均以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中必修模块和部分选修模块为主要考核内容;命题遵循《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和《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天津卷说明》。

  高考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是指语文、数学、外语。数学科目分为文史类与理工类,外语科目考试包括听力测试,文科综合科目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综合科目包括物理、化学、生物。高考各科目考试成绩均以原始分数的方式呈现。全部科目试卷的总分值为750 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分值分别为150 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的分值分别为300 分;文科综合中政治、历史、地理科目试题的分值各为100分,理科综合中物理、化学、生物科目试题的分值分别为120 分、100 分、80 分。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提醒考生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在试卷上或草稿纸上答题无效。

  高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6 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报考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语种的考生,其高考外语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8日下午,先进行听力考试,再进行笔试。报考本科二批及以上批次录取高校有英语口试要求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测试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第。此外,各区县招生委员会须按规定实施考试管理,考点主考、应考单位负责人、所有监考教师及考务工作人员均须签订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责任书,所有考生均应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值得一提的是,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可以到报名所在单位查询本人高考成绩,也可自愿通过邮政速递、招考资讯网查询等途径获知本人高考成绩。考生如对本人高考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成绩申请。复核成绩的科目、范围及程序另文规定。

志愿填报 在公布高考成绩后进行

  今年天津高考各批次的填报志愿工作,在公布高考成绩后进行。市招生委员会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划定天津普通高校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本科二批填报志愿工作分数线。符合相应分数范围的考生可以依次填报本科二批及以上批次,本科三批和高职(专科)批次志愿;可以参加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次志愿征询。考生填报志愿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报。高校在津招生录取顺序依次为:提前本科批次,自主选拔录取合格考生、艺术特长生及高水平运动员志愿,本科一批(含A 类高校和B 类高校)、本科二批A 阶段、本科二批B 阶段、本科三批A1 阶段、本科三批A2 阶段、本科三批B 阶段、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A1 阶段、高职(专科)批次A2 阶段、高职(专科)批次B 阶段的顺序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