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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
时间:2018/10/30 22:33:02 浏览次数:

 各区、后方基地考试招生机构,各有关高校: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48号)文件精神,现制定《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报名实施办法,做好2019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

  2019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资格严格按照沪教委学〔2018〕48号文件规定执行。各区、后方基地考试招生机构和考生学籍所在的高中阶段学校要根据市教委报名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户籍学籍双认定,对考生的报名资格、相应证件、相关材料进行严格核查,并通过行之有效的办法,加强报名资格宣传和资格认定管理,强化落实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责任制,对负责资格认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充分培训,确保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报名工作开始前,各区、后方基地考试招生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要对考生加强诚信教育。考生应如实提供个人报名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详细、真实、客观、准确。考生在网上报名后还须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接受资格审核,书面签署包括如实提供报名信息与诚信考试在内的《考生诚信承诺书》。一旦发现考生报名信息造假、考试违规,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

附件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

  本实施办法所指的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包括春季考试招生、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以下简称“专科自主招生”)、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考试(含中本贯通)(以下简称“三校生高考”)、秋季统一高考招生、中高职贯通。

  一、报名条件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严格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48号)的规定执行。

  二、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和网上付费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快建设智慧政府工作方案》(沪委办发〔2018〕14号)中关于各类考试报名费用收取统一采取网上付费方式的要求,2019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与信息确认、网上付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信息采集

  日期:2018年10月29日-11月2日

  时间:10月29日-11月1日每天8:00-21:00

  11月2日8:00-16:00

  对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48号)报名条件的所有考生。

  组织方式:本市应届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由学校集中组织网上报名。其他考生自主登录网站进行报名。

  操作流程:凡符合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里通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主办的“上海招考热线”网站(网址:www.shmeea.edu.cn,下同)进行网上报名,并根据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报名信息。

  拟参加2019年春季考试、1月份外语考试、专科自主招生考试、三校生高考(含中本贯通)、中高职贯通、秋季统一高考的考生(含不参加2019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直接办理录取的考生)均须在网上报名时勾选相应考试的选项。

  拟参加本市艺术类专业统考(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音乐学类、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和体育类专业统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休闲体育)的考生,须勾选相应专业统考的选项;拟参加艺术类各专业校考的考生也须勾选相应选项。网上报名时勾选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或校考、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仅用于2019年本市秋季统一高考。专科自主招生和三校生高考中的艺术类专业测试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

  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考。非本市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选择报考所在区时,按不同类别进行选择:本市户籍外省市就读考生选择户籍所在区;在职职工选择单位所在区;非本市户籍考生选择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所属区。

  2.艺体类专业统考考点选择

  报考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的考生须在2018年11月3日—4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在报名系统中选定考试考点。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选择考点具体时间:

  11月3日10:00—21:00

  11月4日8:00—16:00

  其他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自动匹配考点,无需选择考点。

  (二)资格审核与信息确认

  1.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

  2018年11月8日—12日,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

  2.往届生、非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

  2018年11月10日—12日,由区考试招生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各区往届生、非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和信息确认。

  凡符合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并已在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报考证明(非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报考证明,往届生由户籍所属区就业促进中心或工作单位出具档案证明)、其他需要出具的有效证件和证明,到网上报名所选定的区考试招生机构设置的确认点,办理信息确认手续并接受报名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付费。

  区考试招生机构应认真做好在本区确认的报名考生高考资格审定工作,涉及资格审定的相关材料要留存备查。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违规参加高考,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考试成绩无效,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网上付费

  2019年网上付费采取分段付费方式。第一次网上付费主要面向参加春季考试、1月份外语考试、艺体类专业统考的考生;第二次网上付费主要面向报考专科自主招生的考生;第三次网上付费主要面向报考三校生高考的考生;第四次网上付费主要面向参加秋季统一高考的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报名参加秋季统一高考的往届生、非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须在第一次完成网上付费。

  根据《关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考试收费等问题的复函》(沪价费〔2006〕005号、沪财预联〔2006〕1号)、《关于调整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外语口语考试等收费标准的复函》(沪价费〔2003〕069号、沪财预〔2003〕第104号)文件规定,文化考试收费标准:报名费为每项考试25元/人,考试费为每项考试每科目26元/人;艺术类考试收费标准:报名费为每项考试20元/人,考试费为每项考试每科目50元/人。各类考试项目须缴纳费用如下表所示:

1.第一次网上付费

  时间:11月13日—16日(每天9:00—18:00)

  对象:勾选春季考试、1月份外语考试、艺体类专业统考的考生支付相应考试费用;往届生、非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还须支付秋季统一高考费用

  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完成网上付费(一旦支付成功不得修改考试项目)

  2.第二次网上付费

  时间:3月中旬(专科自主招生考试网上志愿填报后)

  对象:已填报专科自主招生志愿的考生(含应届高中生、应届三校生、往届生、西藏新疆内职班学生)

  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完成网上付费(其中退役士兵现场报名,现场付费)

  3.第三次网上付费

  时间:4月下旬

  对象:已填报三校生高考志愿的应届三校生

  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完成网上付费

  4.第四次网上付费

  时间:5月上旬

  对象:参加秋季统一高考的未付费考生(除春季考试、专科自主招生等前期已录取考生)

  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完成网上付费

  5.申请退费

  在每一次网上付费阶段,考生可在付费当日通过网上申请退费。付费次日及以后申请退费的考生,还须登录系统,在网上填写退款申请。退款将返回给考生缴费时所用的银行卡账户。

  前期已被录取考生,如已缴纳秋季统一高考费用,可于5月指定时间段登录系统填写退款申请,退款将返回给考生缴费时所用的银行卡账户。

  报名体育类专业统考付费后未现场确认的考生,可于5月指定时间段登录系统填写退款申请,退款将返回给考生缴费时所用的银行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