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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招办多措并举 确保实现平安和公平高考
时间:2017/6/5 22:48:09 浏览次数:

2017年高考将于6月7日、8日举行,为帮助考生顺利应考,市高招办将连续五天推出系列报道,与您对话高考,聊聊关于高考的那些事。

  对话高考(五):平安高考公平高考

  ——我们在行动

  我市多措并举,严格规范管理,依法从严治考,确保实现平安高考、公平高考的目标。

  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了《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责任书》,做到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让每一位工作人员都明确职责和“高压线”,确保高考安全实施。

  严格报名资格审核。实行报名点、区招办、市招办三级审核制,由市公安局对考生身份进行逐人核对,坚决杜绝资格造假行为的发生。

  严格考场编排。考场以考区为单位、分文理随机编排,考生的考场和座位由计算机随机派位生成。

  严格监考人员培训与教育。进一步强化监考教师的工作职责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坚决杜绝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

  严格监考人员管理。实行监考教师身份保密和回避制度,凡是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高考的人员以及高三任课教师一律不准参加监考工作;实行每场抽签轮换监考制度,每个考场的两名监考员均来自不同单位。

  严格考生入场管理。每个考场均配备金属探测仪,入场考生必须接受监考教师的安全检查;逐人逐件核对考生证件,严格检查考生携带的物品,严禁考生携带手机、复习资料、大橡皮等非考试用品入场。

  严格监考过程管理。狠抓考场规程落实,狠抓精细化管理,通过电子巡查和人员巡视,监督监考员认真履行国家赋予的职责,严格按规定程序实施监考,切实维护高考的统一性和公平性。

  严格监控检查。全市升级改造标准化考点,考生均在装有高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进行考试;每个考点均配备身份识别仪和信号探测器,重点打击高科技作弊;考试期间,市、区两级巡视员全程驻守考点,对考试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市无委会将分多路进行巡查监测。

  严惩考试违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中出现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

  对公务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纪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我市将严格相关规定,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对于违纪舞弊事件,一经查实,严厉处罚,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