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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即将举行
时间:2019/1/4 22:36:03 浏览次数:

2019年1月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将于1月5日、6日举行。

  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如下: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

  1.考生参加考试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含居民身份证、有照片的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军人证)进入考场,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应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尽可能提前到达考点。

  (1)参加语文科目考试,8:30考生开始入场,9:15禁止考生入场,10:00之后可提前交卷离场。

  (2)参加数学科目考试,12:30考生开始入场,13:15禁止考生入场,14:00之后可提前交卷离场。

  (3)参加外语科目考试,8:30考生开始入场,9:15禁止考生入场,10:00之后可提前交卷离场。

  (4)参加外语听说测试科目考试,考生需根据外语听说测试准考证上考试场次提前40分钟到考点报道,提前30分钟进入准备室。考试从考生进入准备室开始,当场考生进入准备室后,迟到考生不得参加该场次测试。

  2.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3.考生进入考场可以携带物品:黑色字迹的钢笔、水笔、圆珠笔、2B铅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计算器(附带无线通信功能、电子存储记忆功能、具有图像功能除外)等文具(有特殊规定的科目除外)。外语听说测试只能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水笔。

  4.严禁随身携带进入考场的物品:

  (1)手机。一旦带进考场被监考教师发现,不论是否使用均做作弊处理,取消当次考试所有科目的成绩;

  (2)具有无线接收、传输功能的各种通讯工具及录放设备,包括智能手表和手环;

  (3)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

  如果携带上述物品,须放在监考教师指定位置。

  5.考生进入考场后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到,并按座位号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有效证件放在课桌右(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核验。考生领到试卷、答题纸和条形码纸后,应认真核验试卷和答题纸的科目及条形码纸上的姓名、报名号和座位号,在试卷和答题纸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报名号、考场号和座位号,并正确粘贴条形码。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纸,影响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考生必须按照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选择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部分使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水笔或圆珠笔书写,作图使用2B铅笔。不准在答题纸上做任何标记。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卷、草稿纸上答题无效。

  7.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物品等。

  8.考生离场时须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一并交出,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交卷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停笔,安坐原位,在监考员按顺序收齐全部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离场。

  10.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教育考试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协助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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