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科(高职)批次志愿填报于7月21日8时至22日17时进行。考生须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填报专科提前批和专科普通批志愿。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参考《招生专业目录》和高校招生章程中对报考资格、收费标准、专业要求等相关内容的说明。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填报专科志愿。
专科提前批分艺术类和普通类,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不能兼报。艺术类分美术类和非美术类,美术类可以填报10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为一个高校的一个专业;非美术类可以填报2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高校,每所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普通类设置2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志愿高校,每所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
专科普通批可选报20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为一个高校的一个专业。
考生在填报专科志愿时须首先确认自己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学考合格考”)成绩符合所报高校志愿专业要求。
顺序志愿录取时,将依据考生志愿、学考合格考成绩和高考语数外三科总分,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向高校提供考生档案。对选报同一学校志愿的考生按招生高校确定的调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再对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进行二志愿投档录取。
美术类平行志愿录取时按考生综合分[美术统考成绩/300×450×50%+高考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及照顾加分)×5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投档,普通批平行志愿录取时按考生语数外三科总分(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投档。每个考生投档时,将顺序检索其所报志愿,当学考合格考成绩符合其所报志愿专业的要求且该专业招生计划有余额时,档案方投到该高校的该专业。当报考同一所高校同一专业总分相同的考生人数大于计划余额时,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美术类依次比较美术统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进行投档,直至完成该高校该专业招生计划,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考生志愿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志愿填报时间一经截止,任何人不得更改。专科(高职)批次录取工作将于7月23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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